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信贷、债券、资本市场、外汇等多方面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明确金融服务民企目标
“《通知》延续了此前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一贯支持,在多个维度加强了支持力度,在需求不足具有跨周期特征的背景下,本轮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政策发力正逢其时。”中金公司发布报告称。
首先,《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目标的设定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和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金融资源配置。
其次,《通知》再次强调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全方位保障。“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等渠道将全面打开。
畅通股、债券融资渠道
《通知》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政策引导可以增强机构投资者对民营企业债券的信心,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政府的支持措施能够为民企债券市场释放正面信号,提升市场参与者的信心。而政策鼓励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参与民企债券投资,包括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这有助于形成更加稳定和多元化的投资者基础,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可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IPO和再融资审核效率,充分释放市场机制活力,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能力。
“未来我国要立足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和真实需求,协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等上市挂牌。”董希淼指出,还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试点以及创新创业债试点,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扩大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加大信贷力度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东方金诚宏观首席分析师王青表示,本次《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将继续保持在20%以上,显著高于整体贷款增速的水平。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银行将调整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进行服务,预计未来银行在金融产品上也将有更多的创新。
此外,对于加大“首贷户”和“信用贷”力度,曾刚指出,当前民营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中小企业抵质押品不足。这需要进一步发挥数据平台,尤其是地方政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平台作用,把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开放,为民企与金融机构创造沟通对接的机制,降低银行对抵押的物的要求。
提升外汇便利化
《通知》提出要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杨荣认为,这将有助于扩大民营企业经营范畴,推进其业务的国际化,获得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在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等方面,《通知》提到应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服务部联席负责人王正国分析称, 完善跨境投融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和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
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其中,“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是具有新意的提法。董希淼指出,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等“三缺”现象。为此,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当和损失分担机制,如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尤其是民营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减少民营企业“三缺”对融资的影响。与此同时,推动担保费率逐步降低。
“我国应构建和完善针对民营企业的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民营企业信用基础水平,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信用环境。”董希淼表示,我国还应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基础管理素质教育与培训,更好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和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